检验科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检验科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检验科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1目的

  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检验科质量活动和文件所涉及的纠正措施的制定、实施与验证。

  3职责

  相关职责见下表。

提出方式

提出部门

提出方式

纠正措施的

制定和实施

跟踪确认人

内审不合格

内审小组

内审不合格报告

责任部门

内审小组

客户抱怨

质量负责人

抱怨处理回复表

责任部门

质量负责人

质量体系日常工作中的不符合

质量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质量监督员

纠正措施处理单

责任部门

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4工作程序

  4.1纠正措施任务的下达

  (1)内审不合格项需采取纠正措施时按《内审管理程序》执行。

  (2)客户投诉的问题由质量负责人填发《抱怨处理回复表》,向责任部门提出纠正措施。

  (3)质量体系日常工作中的不符合项,由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组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进行分析。初步分清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向责任专业组提出纠正措施。

  4.2纠正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1)责任部门收到纠正措施的任务后,应立即组织本部门有关人员,从人员、设备、环境、试剂、作业指导书、记录等方面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

  (2)针对问题的根本原因,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日期。

  (3)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

  4.3纠正措施的跟踪与验证

  跟踪确认人应跟踪实施纠正措施过程,并对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对效果不理想的重新发出《纠正措施处理单》。直到效果达到要求。

  4.4文件修改与记录保存

  (1)需要修改相关文件的按照《文件控制程序》规定进行修改。

  (2)主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保存《纠正措施处理单》。

  5支持性文件

  5.1文件控制程序

  5.2记录管理程序

  6记录表格

  纠正措施处理单ABCD-2-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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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检验科预防措施与改进控制程序

  检验科预防措施与改进控制程序

  1目的

  分析潜在的原因,以防止不合格项发生,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

  2范围

  适用于本检验科预防措施的制定、实施与验证及持续改进活动的开展。

  3职责

  3.1科主任负责预防措施的批准。

  3.2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负责提出预防措施要求、编制计划和对各部门预防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3.3由有关责任部门进行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4工作程序

  4.1预防措施

  4.1.1质量信息的收集

  各部门应及时收集用于提供分析和发现潜在不合格因素的信息,这些信息包括:

  a)各类质量统计报表;

  b)客户投诉信息和客户调查信息;

  c)检验记录、报告反映的质量信息;

  d)检验过程和检验现场得到的质量信息;

  e)内外部的审核报告和管理评审报告;

  f)纠正、预防措施执行记录。

  4.1.2识别潜在的不合格因素

  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分析所收集的质量信息,识别潜在不合格因素,发现变化趋势,采取预防措施。

  4.1.3预防措施的制定、实施与验证

  (1)发现有潜在的不合格因素后报告科主任,召集相关部门商讨原因,定出预防措施,由质量负责人发出《预防措施制定、执行、监控计划》,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责任部门实施。

  (2)责任部门收到《预防措施编制、执行、监控计划表》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从人、机、物、法、环等方面分析产生的原因,并针对潜在的不合格原因制定预防措施,报科主任批准实施。

  (3)质量负责人应对预防措施效果进行验证。并对效果不理想的预防措施,重新提出预防措施要求,直到效果达到满意。

  4.1.4文件修改与记录保存

  (1)需要修改相关文件的按照《文件控制程序》规定进行修改。

  (2)文控员负责收集保存《预防措施处理表》。

  4.2客户调查信息的收集

  综合组负责人每月对临床科室进行一次以上不满意度调查,每季度进行五十人份患者的不满意度调查,汇总分析后交科主任,科主任责成相关责任部门实施纠正或预防措施。

  5支持性文件

  5.1文件控制程序

  5.2不符合检验工作控制程序

  5.3记录管理程序

  6记录和表单

  6.1预防措施编制、执行、监控计划表 ABCD-2-14/01

  6.2预防措施处理表 ABCD-2-14/02

  6.2不满意度调查表ABCD-2-14/03

篇3:检验科允许偏离控制程序

  检验科允许偏离控制程序

  1.目的

  保证对检验方法的偏离符合既定的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对检验方法的偏离控制。

  3.职责

  3.1各室检测人员提出偏离许可的申请。

  3.2各室负责人组织对偏离申请的技术验证。

  3.3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偏离许可的批准,组织跟踪。

  4工作程序

  4.1允许偏离的使用范围

  4.1.1由于环境条件、仪器设备、试剂材料等内部因素不能满足检测方法的要求,而需对标准方法产生偏离时。

  4.1.2委托方提出的要求偏离标准规定时。

  4.2偏离许可的申请

  4.2.1对于由4.1.1条产生的偏离,在检测工作开展前,检测人员应将产生偏离的原因填写在《偏离许可申请审批表》中,上报室负责人。

  4.2.2对于由4.1.2条而将产生偏离时,检测人员应先向客户说明标准规定的程序,若客户坚持按所提要求进行时,应问询清楚客户的要求并做好记录,检测人员填写《偏离许可申请审批表》,上报室负责人。

  4.2.3《偏离许可申请审批表》中需明确描述偏离的原因、内容及方法。

  4.3偏离许可的技术验证

  4.3.1室负责人接到《偏离许可申请审批表》后,应立即组织对其进行技术验证。技术验证应考虑偏离所产生风险程度、对检测结果的影响等方面。

  4.3.2对于检测方法偏离的技术验证,应按照《检测方法确认程序》的要求进行。

  4.3.3对于重大偏离,应由技术负责人(技术小组)组织验证。

  4.4偏离许可的批准

  4.4.1偏离许可经各检测室技术验证后,报技术负责人对其是否能满足预期的要求进行审批。

  4.4.2偏离许可经批准并由客户确认签字后,才能允许发生。

  4.5偏离许可的执行

  4.5.1对经审批和客户同意的偏离许可,检测室应保证其能够被正确地执行,偏离的执行情况应形成记录。

  4.5.2室负责人应追踪偏离情况,确认预定要求得到了满足。

  5.支持性文件

  5.1检测方法确认程序

  5.2监督管理程序

  6.记录和表单

  偏离许可申请审批表ABCD-2-26/01

篇4:检验科标准物质控制程序

  检验科标准物质控制程序

  1目的

  对检验科实验室所用的标准物质进行控制和管理。

  2 范围

  适用于对质量控制、仪器校准、分析方法比对及评价、技术仲裁和实验室能力测试等所用标准物质和基准物质的采购、保管、使用等工作的管理。

  3 职责

  3.1 质量管理组负责实验室年度标准物质的采购计划、验收、保管、发放。

  3.2 质量管理组监督各项目或仪器相关负责人员对所领用的标准物质的保管和正确使用。

  3.3 院设备科负责标准物质的采购。

  4 工作程序

  4.1年度标准物质采购计划

  4.1.1各项目或仪器负责人应于每年底,上报质控组其所需标准物质的年度需求。质量管理组汇总后,于年底编制检验科的《年度标准物质采购计划》,由技术负责人复核签署,主任批准,报院设备科实施采购。

  4.1.2年度标准物质采购计划的内容应包括:序号、标准物质名称、浓度范围、介质、数量、申购人员姓名、申购日期、建议的供货厂商等。

  4.2 标准物质的购买

  4.2.1经批准后的年度标准物质采购计划,由院设备科按《仪器设备采购控制程序》进行供应厂商调查、采购等。购买的标准物质必须是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物质。

  4.3 标准物质的管理

  4.3.1标准物质购进后,由质量管理组组织验收,包括外观、保质期及证书等。并填写《检验试剂标准物质耗材验收单》, 验收合格后,质量管理组填写《主要标准物质表》。

  4.3.2标准物质包括基准物和标准物。

  4.3.3基准物包括基准溶液、定值物、校准物、质评物等。要用作实验室的校准工作或绘制校准曲线。对于基准物,需填写《基准物使用情况表》。

  4.3.4标准物包括标准溶液、非定值校准物、质控物等。用于控制检验分析的质量,开展室内质量控制。验收后,由质量管理组交付使用人员,在日常工作使用后填写《标准物使用情况表》。

  4.3.5质量管理组对未被领用的标准物质,要按证书中规定的保存条件、保存期限妥善管理,失效报废时应予以记录。

  4.4 标准物质的使用

  4.4.1使用人在使用前,要仔细阅读标准物质所附证书上的内容,了解量值特点、化学组成、稀释方法、基体和标准值的测定条件。

  4.4.2用于室内控制的标准物质,使用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将测定值及质控图上报质控组,质控组负责人应对测定结果进行评价、存档。

  5支持性文件

  5.1 仪器设备管理程序

  5.2 仪器设备采购控制程序

  6 记录表格

  6.1 主要标准物质表 ABCD-2-22/01

  6.2 年度标准物质采购计划 ABCD-2-22/02

  6.3 基准物质使用情况表 ABCD-2-22/03

  6.4 标准物质使用情况表 ABCD-2-22/04

  6.5 检验试剂标准物质耗材验收单 ABCD-2-08/02

篇5:检验科数据控制程序

  检验科数据控制程序

1.目的

  对检验数据的全过程进行控制,保证数据的准确、完整、安全和保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科检验数据的采集、计算和处理全过程。

3.职责

  3.1 检验人员负责检验数据的采集、记录、计算、转换和传递,保证其准确、完整、安全和保密。

  3.2 校核及审核人员负责复核检验数据的正确性。

4.工作程序

  4.1 检验数据的读取和记录

  (1)人工读取设备上带刻度的数据时,通常应记录至最小分度值后一位。

  (2)使用法定计量单位计量。

  4.2数据的有效位数

  (1)记录数据的有效位数依照相应规程决定,无规定时,按其示值方式决定。

  (2)计算数据的有效位数按检验标准/规范执行,标准/规范未明确规定时,可参照规定的数值多保留一位小数。

  (3)检验结果的有效位数判定按检验方法之规定执行。

  (4)为统一记录和报告中数据的有效数位,由各专业组以列表方式明确各项目的有效数位。

  4.3 数据复核与记录修改

  (1)复核人员应对原始记录的各项数据进行认真复核,必要时对数据进行追溯核实。

  (2) 记录中出现错误时,按《记录管理程序》要求进行“划改”。

  4.4 数字修约规则

  对于测定和计算方面的数据,在所规定的精确程度范围以外的数字,按以下规则进行取舍。

  (1)拟舍弃的数字的右一位数字小于5时,将该数字舍去;大于5时,则向左进1;等于5而右面的数字并非全部为0时,进1;等于5而右面无数字或全部为0时,若所保留的数字末位为奇数,进1,为偶数,则舍弃。

  (2)不得进行连续修约。即拟修约数字应在确定修约位数后一次修约获得结果,不得多次按规则连续修约。

  (3)对于在检测方法中另有数字修约规定时,按其规定执行。

  4.5 数据的转移

  (1)数据的转移须遵守“文件相关”原则,即保存转移前的原始数据凭证以便核实和查证。

  (2)数据转移过程中不允许进行数据的修约、计算、变更。

  4.6 贮存于计算机中的数据,其使用、管理和维护按《计算机管理规定》执行。

5.支持性文件

  5.1计算机管理规定

  5.2记录管理程序

6.记录表格

  软件适用性验证记录 ABCD-2-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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